5.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,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

F

營業用資產,不適用估價程序。

認列情形):

2.前次移轉之所有人:不適用

2.事實發生日:104/8/11~104/8/11

17.經紀人及經紀費用:

預計處分利益:美金2,997.507仟元

所有人、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房屋貸款互之關係、前次移轉日期

及移轉金額:

7.預計處分利益(或損失)(取得資產者不適用)(遞延者應列表說明

商務飛機壹架、美金26,395.507仟元。(約當新台幣831,458,471元)

中國租賃股份有限公司;為中租迪車貸和(股)公司100%持有之子公司

25.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,依同準則第十六條規

(約當新台幣831,458,471元)

本案之決策單位為:中租迪和(股)公司董事會

信貸

營業用資產,不適用估價程序。

10.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:

24.依「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」第十五條規定

3.交易單位數量(如XX平方公尺,折合XX坪)、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:

決策單位:

8.交付或付款條件(含付款期間及金額)、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

價格:依照中租迪和(股)公司之取得成本、航空器之市場價格評估,

決行方式: 依照中租迪和(股)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辦理

鉅亨網新聞中心

20.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:是

在合理價格範圍區間出售資產予中國租賃(股)公司

1.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(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):

13.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、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:否



中國租賃(股)公司應分二十一期,期間為五年三個月,共計美金26,395.507仟元。

21.董事會通過日期:

1.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: 為利於中國租賃(股)公司從事航空器租賃等專案融資操作

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、價格及交易當債務協商時與公司之關係:

營業用資產,不適用估價程序。

11.專業估價師姓名:

事項:

12.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:

6.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,尚應公告關係

第二條第20款

14.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:否

15.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:

不適用

16.與交易金額比較有重大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:

不適用

商務飛機 (灣流 G280)

不適用

18.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:

為利於中國租賃(股)公司從事航空器租賃等專案操作

19.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:



係人者,得免揭露其姓名):

4.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(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,且非公司之關

民國104 年08 月11 日

22.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:

民國104 年08 信用貸款月11 日

23.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:否

不適用

評估之價格:不適用

內容來自YAHOO新聞

定評估之價格:不適用

26.其他敘明事項:

處分金額:美金26,395.507仟元,取得成本:美金23,398仟元,

9.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(如招標、比價或議價)、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

新聞來源https://tw.news.yahoo.com/f-中租-代子公司中租迪和-股-公司公告出售航空器-111901630.html

B46030E9C6F0263A
arrow
arrow

    j13jt51jrf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